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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4日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型城镇化是当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紧张动力,也是一项紧张的民生工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抓紧举措、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对扩大内需的自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题目。为总结推广各地区行之有用的经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周全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间经济工作会议、中间城镇化工作会议、中间城市工作会议、中间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周全”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进步质量为关键,以体系体例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义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拔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订完美地皮、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伟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和谐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题目,周全进步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系体例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增强部门间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和谐配合,推动户籍、地皮、财政、住房等相干政策和改革行动形成合力。增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行动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夫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复活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填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进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固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划一权利、履行划一任务。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许可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门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复活代农夫工落户题目,周全摊开对高校卒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卒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定,加快制订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体例设置落户限定。加快调整完美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订落户政策;以具有正当稳固就业和正当稳固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延续居住年限等为重要指标,建立完美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吻合条件的通俗劳动者的落户题目。加快制订实施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强化地方当局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
    (二)周全执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悉数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任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救济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鼓励地方各级人民当局根据本地承载能力赓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进步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划一的住房保障权利,将吻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城市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制订实施详细管理办法,防止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
    (三)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夫工随迁后代以流入地公办黉舍为主接受任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实施任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门生流动可携带政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组织实施农夫工职业技能提拔计划,每年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许可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系统,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四)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夫在农村的正当权益。实施财政转移付出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中间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各省级人民当局要出台响应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三、周全提拔城市功能
    (五)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围绕实现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实施棚户区改造举措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珍爱、城市更新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包括无上下水、北方地区无供热设施等的住房)改造,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撑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增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酷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六)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体系,提拔城市道路网络密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城市要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协同发展,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市郊铁路,进步道路的通晓性。通顺进出城市通道,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七)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规划建设,增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合理布局电力、通讯、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地下管网,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讯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渐渐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城市易涝点改造,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增强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周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妥帖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行使、黑臭水体治理等题目。增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行使设施等建设。增强天然水系珍爱与生态修复,切实珍爱优秀水体和饮用水源。
    (九)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提拔规划水平,加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周全开展城市设计,加快建设绿色城市、伶俐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周全提拔城市内在品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城市计划,加速光纤入户,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园区。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和工业余热供暖,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当局投资的各类建筑周全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认证,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置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增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回收和再生行使系统,建设循环型城市。划定永世基本农田、生态珍爱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实施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体系修复工程。制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努力进步精良天数比例,大幅削减重污染天数。落实最严酷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新技术和新工艺,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周全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推动吻合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功能区转型,指导工业集聚区规范发展。
    (十)提拔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加趋势,加大财政对接收农夫工随迁后代较多的城镇中小黉舍、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学办学,增长中小黉舍和幼儿园学位供应。统筹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银行网点、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间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增补的多条理养老服务系统,推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济等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住宅、公共建筑等的适老化改造。增强城镇公用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难应急指挥系统,完美城市生命通道体系,增强城市防灾逃亡场所建设,加强抵御天然灾难、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急管理能力。
    四、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十一)提拔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县城和重点镇公共供水、道路交通、燃气供热、信息网络、分布式能源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固运行,进步县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重点镇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行使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污泥。推进北方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供热全覆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的支撑力度。
    (十二)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开展特大镇功能设置试点,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等为重点,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许可其按照雷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同步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系体例改革和设市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削减行政管理层级、推行大部门制,降低行政成本、进步行政服从。
    (十三)加快特色镇发展。随机应变、凸起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间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具有特色上风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辈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当代化和农夫就近城镇化。提拔边境口岸城镇功能,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执行差别化政策,进步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和人流物流便利化程度。
    (十四)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完美设市标准和市辖区设置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启动相干工作,将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置为市。适当放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设置标准,增强产业和公共资源布局指导,适度增长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数量。
    (十五)加快城市群建设。编制实施一批城市群发展规划,优化提拔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推动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推进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构建核心城市1小时通勤圈,完美城市群之间快速高效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干的城市群内部交通网络,统筹规划建设高速联通、服务便捷的信息网络,统筹推进庞大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共同建设安全可靠的水利和供水体系。做好城镇发展规划与安全生产规划的统筹衔接。
    五、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十六)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长。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尽快实现行政村通硬化路、通班车、通邮、通快递,推动有条件地区燃气向农村覆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措,增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强化河湖水系整治,加大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珍爱力度,建设鲜艳宜居墟落。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十七)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多条理、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完美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延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强化农夫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撑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推动返乡创业集聚发展。
    (十八)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快递网络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快递下乡”。支撑适应墟落特点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间建设,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完美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撑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营业。
    (十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看重随机应变,搞好科学规划,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推进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在城镇落户。坚持加大中间财政支撑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相结合,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妥帖解决搬迁群众的居住、看病、上学等题目,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六、完美地皮行使机制
    (二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总结完美并推广有关经验模式,周全执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与农村建设用地削减相挂钩的政策。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庄整治,在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运用当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地皮行使变更情况监测监管。
    (二十一)建立城镇低服从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许可存量地皮使用权人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吻合相干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地皮进行再开发。完美城镇存量地皮再开发过程中的供给体例,鼓励原地皮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涉及原划拨地皮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经依法批准,可采取规定体例办理并按市场价缴纳地皮出让价款。在国家、改造者、地皮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地皮收益。
    (二十二)随机应变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在坚持最严酷的耕地珍爱制度、确保生态安全、切实做好地质灾难防治的前提下,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宜地区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通过创新规划计划体例、开展团体整治、地皮分批供给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低丘缓坡地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
    (二十三)完美地皮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地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地方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系统,探索农户对地皮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志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撑指导其依法志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进步资源行使服从,防止闲置和虚耗。深入推进农村地皮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农村承包地皮的经营权和农夫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七、创新投融资机制
    (二十四)深化当局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当局补贴、监管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不同特点,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当局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五)加大当局投入力度。优化当局投资结构,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干配套设施建设。编制公开透明的当局资产负债表,许可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行地方当局债券等多种体例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省级当局举债使用方向要向新型城镇化倾斜。
    (二十六)强化金融支撑。专项建设基金要扩大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覆盖面,安排专门资金定向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色小城镇功能提拔等。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针对新型城镇化项目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面向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具有稳固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地方行使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鼓励地方整合当局投资平台设立城镇化投资平台。支撑城市当局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进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重。
    八、完美城镇住房制度
    (二十七)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以知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重要出发点,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当局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知足多条理需求、以当局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给系统。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撑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撑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吻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二十八)完美城镇住房保障系统。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渐渐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当局发放补贴的体例,支撑吻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归并实物住房保障种类。完美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严酷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确保住房保障系统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
    (二十九)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实施地皮、规划、金融、税收等相干支撑政策,培育专业化市场主体,指导企业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撑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新建租赁住房。支撑专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落实鼓励居民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存量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住房租赁营业发展必要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对购买商品住房开展租赁营业的企业提供购房信贷支撑。
    (三十)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调整完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展小我住房贷款保险营业,进步对农夫工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完美住房用地供给制度,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增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和备案制度,完美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进步城镇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指导农夫在中小城市就近购房。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三十一)深化试点内容。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天职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美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实现重点突破。鼓励试点地区有序建立进城落户农夫农村地皮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志愿有偿退出机制。有可能突破现行法规和政策的改革探索,在履行需要程序后,赋予试点地区响应权限。
    (三十二)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的原则,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关部门在组织开展城镇化相干领域的试点时,要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倾斜,以形成改革合力。
    (三十三)加大支撑力度。地方各级人民当局要营造宽松包容环境,支撑试点地区发挥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与下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当局要强化对试点地区的引导和支撑,推动相干改革行动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各试点地区要制订实施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义务,建立健全试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十、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四)强化政策和谐。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依托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政策统筹和谐,推动相干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强化对地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引导。各地区要进一步完美城镇化工作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自动配合,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取得更大成效。
    (三十五)增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对各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对相干配套政策实施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政策行动落地生根。
    (三十六)强化宣传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行动,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优秀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国务院
201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