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远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欢迎您!
咨询电话:0534-2187198     传真: 0534-2187019
行业资讯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研究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收益分配关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收入与利得的总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存在三层分配关系。第一层分配关系是入市总收益在农夫集体和当局间的分配关系,决定了农夫集体的地皮净收益;第二层分配关系是当局所获收益在各级当局和不同地区间的分配关系,关系到地区利益的平衡;第三层分配关系是农夫集体的地皮净收益在集体与成员、成员与成员间的分配关系。
因为入市收益的分配涉及多元利益主体,要想平稳推进地皮制度改革,就必须合理安排分配格局,平衡各方利益关系。
收益分配矛盾
区域收益分配矛盾。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间关于周全深化改革若干庞大题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须以吻合规划和用途管制为前提,即近况用途和规划用途均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且,在国家层面的试点文件中,入市流转的客体被严酷限制为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然而,从历史的角度看,改革开放初期州里企业在各地发展极不平衡,珠三角、长三角等东南沿海地区规模伟大,而中西部地区却眇乎小哉,因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数量也差异伟大。地皮数量上的差异将导致东西部农夫在地皮收益上出现差距。即使未来增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可以正当入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水平的差异也会导致中西部地区有地无市,区域收益矛盾凸起。
另外,从区位因素的角度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距离中间城市越近,增值空间就越大,快速城市化时期尤其如此,正如一些学者指出,农夫群体已经紧张分化为5%的城郊农夫和95%的非城郊农夫。可以想见,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后,由于地皮位置的差异,城郊农夫和非城郊农夫这两个群体的地皮收益差距会进一步扩大。
城乡收益分配矛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破了地方当局在地皮一级市场中的双向垄断格局。在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地皮供应的增长会降低城市地皮价格,进而削减地方当局的地皮出让收益。同时,入市收益和征地补偿间的利差将增长征地工作难度,要想顺利实现地皮征收,只有进步补偿标准,而征地成本的增长进一步压缩地方当局收入。
解决收益矛盾的对策建议
地皮制度和经济体系体例、发展体例痛痒相关。特定的地皮制度必然与特定的经济体系体例和特定的发展体例相适应。以城乡二元分割和当局垄断供地为特性的传统地皮制度,支持的是低成本扩张的城镇化模式和高污染、高能耗、高成本的经济增加模式,与这新的城镇化模式和经济增加模式难以兼容。因此,在团体发展视角下对地皮制度、经济体系体例和发展体例进行配套性改革才是解决现有题目的出路。然而,制度框架的调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在过渡期内、现有制度框架下,可通过改革地皮税制、建立地票机制和完美股权管理等措施,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化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中的矛盾。
改革地皮税制。目前,尚无面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而征收的税收,这方面的税制建设应当跟进。
首先,新一轮地皮制度改革是市场导向的,市场经济保证的是作为过程的公平,而公平又是以承认差异为前提的,收益的多寡取决于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的服从,故而市场条件下形成于初次分配领域的收入差距具有肯定的客观必然性。也就是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初次分配导致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扩大化,这在肯定程度上是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的必然产物。于是当局就必要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对形成于初次分配领域的收入差距进行有用调节,以缓和社会成员间因起点不同——例如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东、西部地区的分布不均——等因素导致的收入悬殊。
其次,如前所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将使地方当局收入削减,通过税收获取部分地皮增值收益增长地方收入,使之能持续承担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责任。同时,收入的增长有助于调动地方当局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积极性,为建立城乡同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造条件。
从税收范围上看,现行地皮税收的征税对象,大都不包括农夫集体地皮,税收范围较窄,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从税负分布环节看,地皮流转环节税负较重,而保有环节税负较轻,如许的税负分布结构强调对地皮流转环节征税,克制了地皮的流转,不利于地皮资源的集约行使和地皮要素的有用配置。
针对税收范围过窄的题目,应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征税范围。针对税负分布环节不科学的题目,应在保有环节对房地产同一开征不动产税,并在流转环节对地皮增值税进行周全改革。
1.开征面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税。不动产税是财产税性子的地皮税。执行中间与地方分享税制的国家,大多由地方当局征收不动产税。该税种从价计征,计税依据通常是地皮和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纳税人为不动产产权的所有人。面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税的纳税人是农夫集体,课税对象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地上建筑物,计税依据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其上建筑物的市场评估价值。参考国际经验,宜将面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税作为地方税,由地方当局享受绝大部分甚至悉数税额,以填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造成的地皮出让金缺口。
2.周全改革地皮增值税。建议对地皮增值税进行周全改革。地皮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地皮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小我,课税对象是地皮的增值额,征税体例为从价计征。地皮增值税通常是以中间税为主的共享税。现阶段,我国地皮增值税一向征收不力,缘故原由在于税制繁复,税率高,税基窄,而征管宽。本文建议,在保留地皮增值税的基础上,从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和严酷征管4个维度对其进行周全改革。
所谓拓宽税基,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初次流转收益和再次流转收益纳入地皮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谓降低税率,是指改四级累进税率为比例税率,从各方面接受程度出发,根据试点地区各级当局在初次分配中直接参与分成的比例测算出基准税率,在中间当局设定税率上下限的条件下,地方当局可据昔时收支规模自行规定当地适用税率。所谓简化税制,是指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初次流转时,初次流转增值税额可由初次流转收入总额乘以比例税率直接得出。再次流转时相沿原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但将四级累进税率简化为比例税率,同时采取合并同类项等体例简化法定扣除项目。所谓严酷征管,是通过响应进步地方当局的地皮增值税分享比例来调动地方当局的积极性,进而从根本上改善地皮增值税的征管结果。
建立地票机制。远郊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地无市”的困局可以通过地票机制的合理运用来破解。在吻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远郊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得农夫赞成后可对富余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施复垦。复垦所得耕地由当地地皮部门进行验收,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要重点把关复垦地质量。腾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形成地票,进入农村地皮交易所公开交易,所得价款扣除复垦成本和管理费用后悉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当局不参与分成。自力市场主体通过竞买取得地票证书后,可在东南沿海或城市近郊等发达地区按规定取得吻合规划的待开发地皮。
完美股权管理。在农夫集体的地皮股份制改革中,于股权设置环节,于某临时点上将存量集体资产折股按份量化到人的做法,是公平向技术的妥协,有用划定历史存量分配格局、实现便利管理的同时却不利于对将来的转变进行调控。在股权管理环节,股权不随人口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模式则进一步固化了这一分配格局,股权的固化不仅有碍于股份组织的发展强大,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因入市而凸显资产价值后,更会带来新老集体成员间的利益分配矛盾。
为解决现存题目,建议参考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的管理办法,可在“分股到人”的基础上按户进行股权管理。也就是说,股权虽然量化到人,但股权证书按户颁发,一户一本,股份盈利同样按户分配,如许可以在户内自行调节人口变动矛盾,如此既解决了代际收益分配矛盾,又可以控制管理成本。
在“股权设置量化到人、股权管理按户进行”的基础上,还要建立股权流转机制和股权退出机制,许可股权在农夫集体内部继续、赠予和转让,待条件成熟后,渐渐放宽流转范围,最终实现股权流转的社会化。同时,集体成员在志愿的前提下可将所持股权份额退出提现,进而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关系的动态平衡。
(作者分别就读和供职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皮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