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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袭击囤房炒房 拿预售证3个月内禁止涨价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8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即日起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袭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举动专项举措,解决开发商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谋利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题目。
山东省提出,将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允许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取得预售允许后,须按照核准价格公开贩卖,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价格确需调整时,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准。
对于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举动,山东省提出,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以各种理由和情势耽搁上市、变相捂盘的,将严正查处;开发企业取得预售允许后,必须一次性将悉数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且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贩卖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逃避价格管控。
此外,山东省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举措,严正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放纵挑唆贩卖人员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伪新闻,制造房地产市场严重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举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举动,且不听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悲观的,将取消其预售允许、网签资格;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记入房地产行业名誉管理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干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执行行业任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