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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房地产市场新政 鼓励库存商品房改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8日

 

8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单位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妥当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多体例消化库存商品房。房地产供给显明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市),可指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行使,用于国家支撑的文化、教育、体育产业和“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住房,鼓励将吻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另外,各地当局可出台政策,指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撑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改造为“创客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为解决城镇新就业人员居住题目,各地将指导这部分人群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渐渐改善”的住房观念,促进住房梯度消耗。在房产租赁主体方面,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房产租赁经营企业,鼓励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兼营房产租赁营业,为城市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提供稳固居所,其中对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当局给予适当补贴。
《意见》提出,周全执行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健全贯穿商品房开发、建设、贩卖全过程的监管系统,确保8月31日前实现全省各市、县(市)房地产交易(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全覆盖。
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德州市一旦获得正式关照要求实行新政,将立即研究制订详细实施办法和细则,严酷落实省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