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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楼市新规开发商可申改住房套型结构和地皮用途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下发的《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给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妥当康发展的关照》,明确要求各地摸清商品房库存,进行分类调控。去化期限超24个月的,要显明削减供给商品住房用地,许可开发商进行项目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
《关照》要求,福建各地要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供给规模,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商品房库存情况,按照“明显增长”、“增长”、“持平”、“适当削减”、“削减直至停息”五个分类调控供地计划。
适当调整地皮供给结构和总量,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转变情况,适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原则上,按本市、县近三年商品住房月平均贩卖量计算,截止2015年6月尾,商品住房实际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显明削减商品住房用地供给数量;商品住房实际库存去化期限超过36个月的市、县,应显明削减直至停息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商业办公用房库存供过于求的市、县,要调整供地结构、优化布局,直至停息供给商业办公用房用地。
《关照》同时明确,福建省各市、县(区)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现实情况,许可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转变,按以下不怜悯况,作出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
对于未取得预售允许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及项目中单栋楼房,在不改变用地性子和容积率的前提下,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
对于未取得预售允许证的团体或部分房地产项目,所在市、县实际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按住房和非住房实际库存分别计算去化期限),在吻合相干规划要求的情况下,许可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团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地皮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用于吻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重新依法依规办理相干规划、用地手续,重新确定响应的地皮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