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成果运用不仅要表现在涉及地皮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等内容的常态化管理服务层面,更要表现在产权关系、财产性权利、农业经营和农村治理层面。”针对目前农村地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行使存在的题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李爱青等6名代表联名建议,通过完美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财产性权利的表达机制等体例,放大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服从。
李爱青等代表建议,应通过分层化解、梯次突破的途径,放大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服从。一要尽快明确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法律地位。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与相干法律法规相衔接,为确权登记成果的有用行使提供法律依据。加快修订相干法律法规涉及地皮承包经营权的详细内容,赋予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的完备权能。二要建立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常态化管理的机制和队伍,加快确权登记成果的信息化建设。三要按照增量改革的原则解决农村地皮利益分配格局的转变。稳固既有惠农补贴,避免因与确权登记成果挂钩而改变原有普惠制农业补贴的利益分配格局。将增量补贴与确权成果挂钩,采用多种情势补贴适度规模经营,放大确权成果效益,进步强农政策的精准性。
就完美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财产性权利的表达机制,李爱青等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农村地皮流转经营权证的制发,进步地皮流转经营权证的实用效力。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研究制订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干规制。制订农村地皮经营权价值评估参考标准。建立流转地皮经营权抵押担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