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远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欢迎您!
咨询电话:0534-2187198     传真: 0534-2187019
行业资讯
德州老旧小区改造有了“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照,为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城镇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义务,德州市开始编制2016年—2020年整治改造规划。
关照明确老旧住宅小区的范围,包括城镇中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小区(组团、楼院)位于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地皮上,住宅由楼房组成,主体建筑基本齐备,未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庞大项目建设计划,将来10年内不会拆迁改造。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至2000年。
根据关照要求,德州市对1995年前(含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住建部门摸清数量后,将合理制定将来5年的改造规划,分别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包括改造面积、户数、投资规模等,确保2020年前完成改造;对于对1996年—2000年(含1996年和2000年)期间建成投入使用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将分批纳入2016年—2020年期间年度改造计划。
2016年—2020年,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撑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同时对接管老旧住宅小区的主干物业企业每月每平方米给予0.2~0.4元专项财政补助。各市财政主管部门要增强对用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各类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强化招投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