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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间整合相干部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北京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间
整合相干部门地皮、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职责
“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地皮登记中间、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间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间,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昨天,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召开,会上转达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方案》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同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同一登记管理体系体例,并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同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对市、区县相干部门承担的地皮、房屋、林地、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同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干部门承担。
按照中间要求,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同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的同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地皮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有关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相干人员编制划入国土部门,充实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力量。
《方案》明确,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重要负责并引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同一登记制度。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地皮登记中间、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间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间,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县层面,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地皮登记中间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间、档案中间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间,为市国土局区县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该《方案》将于近期由市编办向全市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