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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村宅基地计划指标单列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5月20日,甘肃省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增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关照》(以下简称《关照》)及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程序,并明确从2015年起,每年下达年度计划指标中,将单独计列并优先安排农村宅基地的计划指标。
《关照》明确,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当局将进一步增强规划控制指导,鼓励集约节约使用地皮,规范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夫申请宅基地的,应及时进行受理审查,引导农夫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规范有序进行。规划农村居民点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县(区)人民当局对吻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须在规准时间内批准,对占用农用地的,每年一次性向市人民当局申请办理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安排乡(镇)按户逐宗落实。
《关照》提出,对农村宅基地执行计划管控,合理布局。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联合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抓紧编制、修订、完美村庄建设规划,作为宅基地选址审批的紧张依据。
此外,该局建立宅基地依法监管机制,各县(区)、州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州里当局、村自治组织建立依法管理宅基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制度,重点增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