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远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欢迎您!
咨询电话:0534-2187198     传真: 0534-2187019
行业资讯
农村地皮执行三权分置 严禁地皮流转非农化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1日

 

近日,《每日经济消息》记者从农业部网站获悉,中间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导农村地皮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透露表现,《意见》着眼于在坚持地皮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地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对社会关注的工商企业下乡题目,《意见》明确,在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当代农业的同时,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增强监管和风险提防。
 
通过三权分置指导地皮流转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将是往后一段时期引导农村地皮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紧张政策性文件。
 
据韩长赋介绍,《意见》的着眼点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坚持地皮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地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当代化道路。
 
韩长赋说,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脱离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本身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地皮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指导地皮有序流转的紧张基础。最终让农业经营有好的效益,让农夫成为面子的职业,培养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地皮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指导地皮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地皮集体所有权。其次,要保障好地皮承包权。同时,要放活经营权。
 
为此,《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新型职业农夫制度,培育新的种地人,“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地皮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体例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等。”
 
坚守地皮流转底线
 
近年来,农村地皮流转呈加快之势。截至2014年6月尾,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进步20个百分点。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墟落治理研究中间主任贺雪峰介绍,近几年农业领域中普遍出现了地方当局支撑、扶持资本下乡的情况,流转地皮面积越大,财政补贴越多,紧张忽视了当前仍然耕种绝大多数地皮的经营自家承包地的通俗农夫。
 
“假如不正视分散的通俗农户的需求,而将重要资源、政策、话语都服务于所谓新型经营主体,就可能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进一步减弱当前为通俗农户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生产服务,从而导致通俗农户的破产。”贺雪峰透露表现。 
 
韩长赋说,随着流转规模的扩大,地皮流转也呈现出主体多元、情势多样的发展态势。流入方仍以农户为主,但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比重渐渐上升。“在地皮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地方强行推动地皮流转,片面寻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了农夫正当权益的征象,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题目比较凸起。”对此,中间曾多次明确透露表现,鼓励和支撑流转地皮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决不许可借地皮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针对上述题目,《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详细措施,其中紧张一点是坚守地皮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农村地皮集体所有,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饬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确保流转地皮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撑粮食规模化生产;严酷规范地皮流转举动;尊重农夫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同一流转,禁止以少数听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