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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月2日发首张不动产登记证 青岛率先试水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山东32日发首张不动产登记证 青岛率先试水
2015/03/02 来源:山东商报
  经过多年预备,山东不动产登记终于要开始了,青岛将率先从31日起实施新政,昨日(1)记者了解到,因为体系必要调整测试,青岛市将从32日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早在20019月,青岛市已经实现了地皮、房屋合一登记,建立了地皮、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房地产权的同一登记。为确保不动产登记顺利实施,青岛还建立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委办、法制办、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地税局8个部门参加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安排,房屋、林地、地皮、海疆海岛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该局权籍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间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间,履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职责。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27日发布的通知布告,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将从31日起执行不动产同一登记,颁发同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有用,不会增长企业和群众负担。
  昨日记者了解到,227日、228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间对体系数据进行了汇总更新,将之前分属不同单位管理的房屋、林地、地皮、海疆海岛等数据同一到一个体系内,从今天开始到213:30将进行体系升级后的调整测试,在此期间不动产登记中间本部及所辖市北、四方、李沧各分中间停息对外办公。按此分析,山东首张不动产登记证,最早要等到32日下战书才能颁发到市民手中。
  热点解读
  受理30天内办结登记手续
  对于即将施行的不动产登记,近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相干题目进行了诠释。
  登记流程方面,该局负责人介绍,为珍爱权利人正当权益,根据《不动产条例》规定,登记过程中,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必须现场审查,受理后需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吻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以及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也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或者申请途径,登记机构原则上自受理登记申请30天内办结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依法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实;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非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无法查询
  据介绍,按照规定,国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同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同时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可实现相干信息互通共享。
  关于登记资料查询,按照物权法相干规定,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制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赞成,不得泄漏查询资料。
  不动产登记簿将被永世保存
  按照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建立同一的不动产登记簿,用于登记市民不动产的天然状态、权属状态、权利限定状态,而登记簿相干情况也天然受到市民关注。记者了解到,登记簿原则上将采用电子介质,登记后将被永世保存,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珍爱设施,同时要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异地备份;任何人不得损毁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登记簿损毁、灭失的,要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