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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房价调控目标实现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本报济南12月27日讯(记者 张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27日称,今年我省房价调控目标已经实现。这意味着,今年我省各地房价涨幅均低于GDP增加幅度或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为控制房价过快增加,2月17日我省发出《进一步改动和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照》。一季度结束前,我省各地依照上述关照要求,宣布了本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基本以年度GDP增幅或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上限。其中,济南确定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水平。根据年初济南两会上的当局工作报告,这一目标被量化为:房价涨幅低于12%。

  而青岛明确的调控目标则是,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显明低于”本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2009年和2010年,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分别为9.3%和11.8%。

  2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省当局召开的相干消息发布会上透露表现,经过一年来的调控,山东各地房价快速上涨态势被有用遏止,房价调控实现预定目标。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现,到11月份,济南和青岛两个城市的新建住宅价格,与去年相比涨幅分别为3.6%和3.7%。

  依据上述数据与济青此前宣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分析,两地前11个月的新建住宅价格涨幅已经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

  因为12月召开的中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透露表现,将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放松,楼市调查公司均展望,济青楼市降价范围将继承扩大,成交价格也将进一步回落。而这也预示着,12月份,济青两地房价环比将继承下滑,房价调控实现既定目标已无牵挂。